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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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28 点击:[]次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4〕708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4〕7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专业高级、中级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专业范围

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划分为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电力运行、机电设备安装、电力建设与管理共计12个子专业。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个人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逾期不予补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在规定时间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二)部门推荐

部门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及贡献,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综合推荐意见字数不少于1500字,其中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不少于800字。综合推荐意见纸质材料于2024年7月10日17:00前提交至行政楼教师工作部A212办公室。

(三)材料审核

2024年7月10日17:00前,申报人提交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至行政楼教师工作部A212办公室审核。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评审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缴纳评审费320元,申报评审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缴纳评审费200元。费用在材料审核时一并缴纳。

六、其它

已取得工程系列非水利电力工程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该职称后从事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胜任本职工作,经考核合格,符合本申报评审条件的,可转评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同级职称。转评初级、中级、高级对应的从事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分别为1、2、3年。

联系人:王媛 联系电话:028—68611979

附件:

1.《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3.《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师工作部

2024年6月27日